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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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校保卫处时间:2015-06-10浏览:408

 

各院(部):

    近期学校发现有不少学生在校外购置无牌无证无保险且经过改装的二手摩托车,每到傍晚便在校园内轰鸣疾驶,甚至有部分学生酒后相约飙车,给校园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关规定,经校保卫处与市交警支队协商,现就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通知如下:

    1.由于校园内部分道路坡陡弯急,行人较多,不适合学生骑行摩托车,出于安全考虑,即日起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

    2.2015年6月15日前,学生须自行处理已经购置的摩托车。

    3.6月15日以后,学校保卫处将会同市交警支队对校园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收缴。

    4.凡不听劝阻仍在校园内骑行无牌无证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请各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校保卫处

2015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朱咸影